纽约州公共卫生间的餐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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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纽约的所有公共场所必须为员工和客户的健康和安全提供免费的洗手间设施。洗手间和固定装置的确切数量取决于相关管道规范所列举的占用和建筑类型。纽约根据国际规范委员会提供的国际管道规范修改了全州管道标准,并在许多州使用。

设施数量

餐厅所需的洗手间数量取决于纽约州建筑规范确定的预期入住率。对于预计载重量不超过50人的餐厅,可以使用带洗手间固定装置的单一男女皆宜的洗手间。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加,所需的洗手间数量也在增加。餐馆必须为每75名该性别的顾客提供一个单性别洗手间。如果餐厅的员工人数超过15人,或者员工区距离洗手间超过300英尺,则必须有单独的员工设施。

水厕装置

所需的洗手间中的所有固定装置必须按照纽约州管道规则第405条进行安装。厕所,小便池和其他固定装置可能不会挤得太紧,所有方向至少有30英寸的空间。多个厕所必须由隐私隔间或隔间隔开。出于隐私原因,不能将马桶或小便器放置在可解锁门的直接视线内。

卫生间固定装置

每个设有抽水马桶的洗手间设施必须在同一个房间内设有洗手间或洗手台。在餐厅,客户厕所必须将个别水槽分开至少20英寸。公共场所需要每200名乘客提供一个厕所,或每个厕所至少一个厕所。由于洗手间可能包含多个厕所,因此餐厅可能比厕所包含更少的厕所。

地点和禁令

管道规范的其他细节限制了公共卫生间可接受的固定装置的位置和类型。客户卫生间距离主要客户区最多可达一层。员工休息室必须在主要员工工作区域300英尺范围内。管道规范禁止使用不通风的抽水马桶和不可冲洗的马桶。不允许使用槽式小便器,有利于个人可冲洗的小便池。除了必需的公共设施外,还可以提供付费洗手间设施,这些设施必须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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