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监视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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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Sputnik于1957年由俄罗斯发射。这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开始发射自己卫星的动力。美国于1958年发射了第一颗名为Explorer I的卫星,正式称为Alpha。卫星监视是一种技术能力,主要与军方和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等组织有关。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电信公司,媒体公司和政府也发射了卫星。

执法机构

执法机构在执法行动和后勤方面使用卫星受益。通过卫星监视,这些机构可以跟踪地面上可疑罪犯的行动,识别被报告被盗的车辆甚至可能读取车牌。执法部门利用卫星图像跟踪因各种罪行而被通缉的人,在他们的藏身之处监视他们,并计划将伤亡人数降至最低的袭击。

战争规划与反恐怖主义

通过卫星图像进行的卫星监视使美国能够穿透云层,探测化学痕迹,通过体热识别建筑物中的物体和人数,发现地下掩体并识别武器储存区域。实时视频和高分辨率图像帮助陆军,海军和空军计划在战时进行攻击。美国武装部队不再盲目打仗。在卫星监视的帮助下,可以为成功的隐形攻击做出非常详细的计划,正如2011年袭击乌萨马·本·拉登的住所所证明的那样。

侵犯个人隐私权

许多民权团体和隐私团体反对将卫星监视和其他类型的监视视为侵犯个人隐私权。呼吁卫星监视侵犯个人自由,各种团体和个人已向司法部和大公司提起诉讼,反对监视和监视活动。很难估计受监视的人数,因为一些技术先进的国家有能力进行多目标监视。

滥用风险

最初,卫星监视技术由少数政府机构控制。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越来越多的私营公司开始使用该技术,滥用该技术的风险大大增加。美国有许多私营公司从事卫星业务,包括洛克希德,西屋,Comsat,波音,休斯飞机,罗克韦尔国际和通用电气。滥用卫星监视技术的一些风险包括工业间谍活动,对商业竞争对手和国家的非法间谍活动以及窃取机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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