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外国公司需要填写国税局表格1120-F,第II节 - 外国公司的美国纳税申报表 - 并且在附表L中报告总资产25,000美元或更多,必须填写附表M-1和M- 2。这两个时间表出现在同一表格中。表格中的M-2部分分析了公司未分配的留存收益。
未分配的留存收益
保留收益是未作为股息分配的收益。这是账面上的累积账户,因为留存收益可能会逐年累积。拨备的留存收益在账簿中保留用于特定目的,这是公司不打算将其包括在股息中的标志。剩余的,未预留的留存收益未被挪用。
附表M-2
在附表M-2的第一行,您报告纳税年度开始时账簿中记录的未分配净收入余额。为此,增加公司当年的净收入或亏损。然后将任何增加添加到未分配的收入,例如公司已转回到未拨款帐户的拨款收入。从该金额中,您减去账户的任何减少,例如向股东分配。剩下的是今年年底未分配的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