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留置权,通常被称为机械留置权,是对不动产的法律要求,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支付。为建筑项目提供劳动力和材料的一方即使与总承包商而非业主签订合同,也可以对该财产提出留置权。一旦留置权被记录,留置权的持有人可以强制出售财产以产生支付资金。
你需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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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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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工作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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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提交建筑留置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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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通知
研究建筑留置权的国家法律,因为各州的法律不同。特别是,确保您提供劳动力或材料的财产有资格申请建筑留置权。例如,州政府拥有的财产可能受到主权豁免,这可以防止提交留置权。所需的表格在大多数州都是标准化的,可以从互联网上下载。
如果您是分包商,请向业主,贷方和总承包商提交初步通知。初步通知是通知您已提供人工和材料,并有权对财产留置权。必须在法定时间段内提交,通常在提供人工或材料后20天,即使没有发生违约。有些州不要求初步通知。
在法定时间内向业主和任何其他要求的当事人发出工作开始声明。工作开始声明正式通知感兴趣的各方您已开始研究该项目。许多州不要求这种说法。
在付款逾期后的法定时间内,如果您是分包商,则向业主和总承包商提交建筑留置权或同等通知的意向通知。此通知要求付款并警告您,如果您未在10天内付款,您将记录施工留置权。有些州还要求您向政府办公室提交此声明,例如县登陆记录办公室。
向相应的政府办公室提交留置权通知,通常是县土地记录办公室。本文件通知州政府您声称对该财产有留置权。留置权的记录随后出现在公共记录中。
在提交留置权通知后几天,在县记录办公室检查财产的土地记录,以确保留置权实际上已被记录。陆地记录员办公室包含的文件包括县内所有土地的标题记录。如果您的留置权已被记录,它将出现在标题记录中。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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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该物业被出售给新的所有者,建筑留置权仍然存在。
警告
在许多州,您必须在记录建筑留置权后的法定时间段内(通常为90天)提起诉讼。如果不这样,留置权会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