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州相比,加州有关于工作时间表的复杂劳动法。非豁免员工必须在工作日内享受有薪和无薪休假。如果员工在一天或一周内工作超过一定时间,他有权享受不同程度的加班费。通过替代工作周计划,可以避免非豁免员工的加班工资。
豁免与非豁免
关于加班费和强制性休息的加州劳动法仅适用于非豁免员工。如果员工的工作职责需要创造性思维和独立判断,则可以将其归类为豁免。高级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专业人员,医生,计算机工程师和销售人员是可以归类为豁免的部分员工。要获得豁免,雇员必须获得的工资相当于全职工作的州最低工资的至少两倍。
加班费
在某些情况下,非豁免员工有权享受加班费。加利福尼亚州要求雇主在工作后支付员工正常费率的1.5倍 一天超过八小时或一周超过40小时。 如果员工在一天内工作超过12小时,他有权获得两倍的正常工资。如果员工连续工作七天,他们还有权享受1.5倍的正常工资。在连续第七天八小时后,员工获得双倍工资。
休息和用餐时间
加利福尼亚要求非豁免员工同时享受带薪休息和无薪休息时间。员工每工作4小时必须休息10分钟。 一天工作超过六小时的员工必须支付30分钟的无薪休息时间。 员工必须在工作的第五个小时之前休息。例如,如果一名雇员计划在上午8点到下午5点工作,他必须在下午1点之前休息。最迟。如果员工工作超过十个小时,他必须至少休息两次30分钟。
替代工作周计划
如果雇主实施替代工作周时间表,他可以避免在某些情况下向非豁免员工加班。只要三分之二的受影响员工同意,加州允许雇主实施替代工作周。 替代工作周时间表允许非豁免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只要他们每周不超过40小时。 例如,雇主可以提出一个时间表,员工在周一,周二,周三和周四工作10小时,并在星期五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