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规则”通常是指涵盖某些类型的购买的法律或法规,并且在购买之后给予购买者三天的冷却期。德克萨斯州制定了自己的规则,称其为“取消三天的权利”。德克萨斯州的法规与联邦制冷法规密切相关。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该规则仅适用于非常具体的情况。
根据德克萨斯州法律,买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获得三天的取消购买权。法律规定购买超过25美元的服务或商品。在德克萨斯州,销售人员或律师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买方买方有三天取消购买的权利。如果销售人员未提供取消表格,则买方会有额外的时间取消购买。
细节
德克萨斯州取消法律的权利仅适用于在卖方的“主要营业地点”没有发生的超过25美元的购买。因此,可以取消在买方家中进行的购买 - 通常涉及挨家挨户销售 - 或在卖方租用的场所。但是,如果在经销商处购买汽车,假设经销商是卖方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营业地点,则取消法律的权利不适用且购买不能取消。
取消与柠檬法的权利
取消法律和柠檬法的权利在德克萨斯州与其他地方不同。取消权适用于所有超过25美元的服务或商品购买,前提是购买不在卖方的主要营业地点进行。柠檬法专门适用于汽车。德克萨斯州的柠檬法适用于从持牌经销商处出售的新租赁或购买的汽车。在某些情况下,柠檬法适用于二手车,特别是如果它们仍然在制造商的保修范围内。
其他考虑因素
通常,汽车不是挨家挨户出售的。因此,取消三天的权利通常不适用于德克萨斯州的汽车购买。但是,如果您从临时批次购买汽车,并且该批次不被视为经销商的主要营业地点,则可以申请三天取消权利。如果您有具体问题,请联系德克萨斯州司法部长的消费者热线:1-800-6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