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责任保险范围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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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保险单是索赔制定的政策或发生政策。索赔制定的政策要求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并向保险公司报告。发生政策要求在政策期间发生索赔,但对索赔必须何时提交给政策没有限制。某些承保范围,如专业责任,通常写为索赔制定的政策,而标准的一般责任政策可以是索赔制定或发生。

限制法规

每个州都设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称为对另一方提出索赔类型的时效。一旦诉讼时效到期,就不会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例如,如果汽车事故对人身伤害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则受害方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解决索赔,否则索赔将被禁止。

索赔制作日期

索赔制定的政策要求所有要求承保的索赔必须针对被保险人,并在保险期内向保险公司报告。由于诉讼时效规定了提出索赔的延长期限,因此不续保政策的被保险人将不会承保保单期间发生的损失,但在保单到期之前不会报告。

追溯日期

对索赔制定的政策的第二个日期限制被称为追溯日期,该追溯日期是其中可能已经发生但仅现在呈现给该政策的前一时期。由于对延长多年的某些索赔的延长诉讼时效,可以在最初事件发生几十年后对另一方提出索赔。为了消除这些先前损失的保险范围,在规定的追溯日期之前发生的索赔不包括在内,即使它们仅在保单期间被公布。

延长报告期

如果被保险人正在清理之前由索赔制定的政策投保的项目或企业,它可能会延长其最后一项索赔政策的延长报告期,而不是每年更新一次。延长的报告期允许被保险人提出在运营期间发生的索赔,但直到索赔制定政策到期后才报告。

发生政策

发生政策与声称制定的政策不同,因为它们只要求在政策期间发生索赔的事件。通过延长诉讼时效,允许在事件发生多年后提出索赔,即使在保单到期日之后,发生政策也会在未来许多年内为被保险人保留其保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