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501(c)(3)以非营利性公司的形式存在,旨在实现慈善,教育,科学或宗教目的。 501(c)(3)的利润用于实现组织的既定目的。该组织没有所有者,创始人和董事会成员不从宾夕法尼亚州501(c)(3)获得利润。宾夕法尼亚州501(c)(3)可以通过向宾夕法尼亚州国务院提交适当的表格来解散。此外,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非营利性公司必须满足对该组织的所有索赔和义务,作为解散的条件。
建议将宾夕法尼亚州501(c)(3)解散为该组织的董事会。董事会必须一致同意解散组织。如果组织的章程中发生事件,组织可能会自愿解散。起草解散业务的书面决议。决议必须包含每个董事会成员的投票记录,姓名和地址。
获得宾夕法尼亚州税务局的税务许可。当宾夕法尼亚州税务局确定该组织不欠宾夕法尼亚州税务局的任何款项时,可以获得税务许可。从劳工部就业保障局获得税务许可。这表明该组织不欠宾夕法尼亚州的任何金钱或税款。
通知债权人有关宾夕法尼亚州非营利组织即将解散的事宜。向每个组织的债权人发送通知。指出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发送索赔的地方。传达债权人必须在针对组织的书面索赔中包含的信息。为债权人提供截止日期,以便向组织提交索赔。
满足债权人的义务。做出令人满意的安排来支付所有债权人的索赔清算宾夕法尼亚州组织的资产。这允许组织筹集资金以偿还债权人的索赔。
向宾夕法尼亚州国务院提交解散文章。从宾夕法尼亚州政府网站打印解散文章。提供组织的名称和地址,并指出解散文书工作适用于非营利性公司而非营利性公司。表示代表宾夕法尼亚州501(c)(3)接受法律文件的个人或企业的名称和县。沟通组织成立时的日期,并表明所有组织责任已得到解决。说明每位董事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每位高级职员的姓名和地址。包括授权代表的签名。截至2011年,501(c)(3)向宾夕法尼亚州政府提交解散文件的费用为70美元。
发布解散通知。该通知必须在与宾夕法尼亚州501(c)(3)同一县运营的两份普通报纸上发布。发布解散通知的费用将根据每家报纸收取的广告费用而有所不同。在两份报纸上发布一次通知。保持出版证明以及组织的其他重要业务文档。
分配组织的剩余资产。宾夕法尼亚州的501(c)(3)必须将任何剩余的组织资产分配给另一个非营利组织。组织的资产不能分配给董事,高级职员,创始人或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