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劳动标准法”,加权工资平均值是计算在一个工作周内以两个或多个具有不同工资的不同角色工作超过40小时的员工的正常工资率的一种选择。虽然根据定义,加权工资平均值既考虑了员工在每项工作的工作时间,也考虑了相应的工资率,但通过执行样本计算,通常更容易理解该术语。
计算定义
要获得常规工资率的加权平均值,请将每个工作的收入加在一起,然后将金额除以所有工作的总工时(包括任何加班时间)。要确定加班费加多少,请将直线时间乘以0.5,得到加权常规费率的半时工资,然后将此数额乘以总加班时数。
样本计算
如果一名员工以文员身份每小时10美元工作45小时,而另外8小时每小时12美元作为呼叫中心代理,您将向员工支付总共53小时。增加文书工作的收入 - 450美元 - 和呼叫中心的收入 - 96美元 - 以获得546美元的直接时间工资。然后将546美元除以工作总时数 - 53 - 来计算每小时10.30美元的加权平均常规费率。将10.30美元乘以0.5来获得5.25美元的加班费率,然后将这个数额乘以13加班时间。加上直接报酬 - 546美元 - 和加班费 - 68.25美元 - 得到614.25美元,包括加班费在内的总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