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世纪以来,银行信用证(L / C)一直用于商业。它们有两种基本类型,商业(也称为纪录片)和备用。每个都有不同的目的,但这两种类型都是为了确保商业交易中的各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信用证受一套国际规则管辖,即统一惯例和惯例(UCP)。
商业信用证的基本用途
商业信用证是个人国际贸易交易的首选支付和融资机制。如果符合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银行信用证代表进口商签发,向外国供应商保证,他将为所订货物支付费用。一旦解决了任何差异并且出口文件符合要求,出口商就可以获得他的钱并且交易完成。
备用信用证的基本用途
备用信用证不支持离散交易。银行发行它们以保证客户的履约或担保其合同第三方的信誉。他们可能“支持”货币义务,确保退还预付款,支持履约和投标义务,并确保完成销售合同。它们一直有效直至成熟。通常情况下,有关各方不要指望永远使用信用证。
L / C命名法
大多数商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买方和卖方都同意,也不得更改或取消。商业信用证也可能由出口商的银行“确认”;银行不是仅仅“建议”它已经收到了对其有利的信用证,而是在发卡银行的基础上增加了自己的承诺,以获得额外的保护。
备用L / C的命名法不太精确。它们用于预期用途;例如,信用证将支持“开立账户”安排,或者它将确保客户与另一家银行的信贷安排。以备用信用证形式发行的特殊担保类型为投标保证金,高级付款和保修以及履约保证金。备用信用证仅作为不可撤销的工具发行。
流程差异
商业信用证可能涉及十几个或更多的离散处理步骤,每个步骤都非常容易受到延迟和错误的影响 - 文档要求严格且通常很复杂。完成备用信用证相对简单。一旦银行对其客户的履行能力感到满意,它就会发出可能只是一页的文件,该文件只是说明受益人何时以及如何利用它。通常只有简单的需求就足以触发平局。支持文档要求将是最小的。
治理
商业信用证受国际商会(ICC)颁布的UCP 600管辖,最新修订于2007年。
跨境备用信用证也受UCP 600的约束;国内备用和特殊类型的担保(如投标保证金,高级付款和保证以及履约保证金)受统一商法和发布国家/地区的法律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