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亥俄州,滥用信用卡的罪行包括各种行为,其中许多通常被称为信用卡欺诈。滥用信用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任何被定罪的人都面临着被判入狱和罚款的可能性。如果您需要有关涉嫌信用卡滥用或其他刑事事宜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俄亥俄州刑事辩护律师。
定义
俄亥俄州修订法典第2913.21节定义了哪些行为构成了滥用信用卡的罪行。该法令规定,俄亥俄州任何使用欺骗手段获取卡片,购买或出售他人卡片的人,可以获得对卡片的控制权作为证券,目的是诈骗,获取已撤销卡片的服务,使用该卡片违反法律规定,向信用卡公司提供有关提供的服务或商品或拥有意图滥用信用卡的信用卡,即属于滥用信用卡的罪行。
严重
在俄亥俄州滥用信用卡通常被视为轻罪,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重罪。俄亥俄修订法典第2913.21(3)条规定,该罪行是第一学位的轻罪,除非在90天内滥用的财产价值为500美元或更高,然后将犯罪提升至重罪。如果受害者是65岁或以上或残疾人,并且被指控的犯罪分子使用该卡欺诈性地获得债务担保或使用被撤销的卡获得服务,这也是重罪。
处罚
俄亥俄州的一级轻罪可判处最高六个月的监禁和高达1,000美元的罚款。根据欺诈性财产的价值,滥用信用卡可以被收取从五度重罪到二度重罪的任何费用。五级重罪可判处6至12个月监禁,最高罚款2,500美元,而二级重罪则可处以最高8年监禁和15,000美元罚款。
盗窃
滥用信用卡是一种单独的犯罪,而不是俄亥俄州的信用卡被盗。俄亥俄州修订法典第2913.71条规定,任何信用卡盗窃都是五度重罪。如果一个人在盗窃后继续滥用信用卡,这是一个单独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