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的一个特殊方面是收入与相关费用之间的时间间隔很长 - 换句话说,就是从保单持有人收到保费和支付索赔之间。这种差距使得精算过程(例如,在人寿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的预期寿命)是决定公司盈利能力甚至偿付能力的关键因素。
损失和损失调整
保险业的核心是该市场独有的两种会计交易:一方面支付索赔,另一方面增加或减少索赔准备金。这两笔交易相结合,弥补了“已发生的损失”。会计期间的储备净变动加上已支付的索赔等于已发生的损失。
还有可收回或现金补偿,例如打捞和代位追偿,记录为负薪损失。
例如,保险公司可以在损失后保留“代位权”。公司将向被保险人支付其索赔,然后作为可能的原告对可能造成损害的第三方进入其被保险人的位置。
再保险
保险公司通常通过与再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来承担部分风险。正如伦敦经济学院1996年提出的报告所述,再保险的会计程序是“直接保险会计的镜像”。
标准制定者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伦敦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这是美国以外大多数财务会计界所接受的标准。位于康涅狄格州诺沃克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是美国会计师的对应机构。
这两个机构参与了一个联合项目,开发了他们所谓的保险“计量方法”。这通过要求对给定合同进行现值评估来解决收入和费用之间的时间差距,其中包括三个要素:保险公司履行合同时预期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显式概率加权平均值;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从合同开始就消除收益。
折扣率
新兴标准中允许的货币时间价值影响的规定也称为贴现率。
这两个董事会已同意这一比率“应反映合同的特征,而不是实际持有的资产特征支持合同,除非合同具有这些特征。”
具体而言,如果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现金流本身并不反映特定资产的生产率,那么贴现率将仅仅是无风险利率,并调整非流动性。另一方面,如果特定合同支持资产的生产率确实在确定现金流量中起作用,则将调整贴现率以反映同样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