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工资核算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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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由于联邦和州的工资单规定不直接涉及定期工资单支票的邮寄,因此任何关于该主题的讨论都必须包括国内税务局的“建设性收据”和“实质性限制”的概念。美国国税局使用前者作为一种方式当某人获得收入时确定税收目的,而后者则测试该人是否控制了资金。

建设性收据

收入是建设性收到的,美国国税局表示,“当它被记入您的账户或以任何方式分配给您时。”这并不意味着邮寄的支票必须由员工持有。如有必要,雇主必须准备证明其以符合建设性收据准则的方式邮寄支票。如果雇主没有证据证明支票是按照预定的支付日期邮寄的,美国国税局警告说,有一种不合规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基于员工对其收入有实质性限制或限制。

实质性限制

如果公司将其发薪日定义为每个月的第二个和第四个星期四,那么员工对资金的控制应该在那时进行。如果资金在第二和第四个星期四可用,通过直接存款支付的员工对其收入没有实质性限制。但是,如果资金的启动方式使得资金在第二和第四个星期四之后可用,则控制存在实质性限制,并且未及时支付雇员的工资。

违规

州工资和工时法律解决了工资的时间问题。当员工提出有关未交付工资核算的索赔时,州政府将验证是否符合建设性收据和工资和工时准则。与上面的直接存款示例一样,如果支票在发薪日之后邮寄,则员工对其资金控制有很大限制。邮寄支票的延迟会触发违规行为。

最后检查

劳工部尚未确定最终工资核算的邮寄要求;但是,您所在的州可能会有一些应该解决的具体指导方针。在“雇主的法律手册”中,Fred Steingold写道,如果雇主没有按时发放最终薪水,可能需要向雇员支付赔偿金并面临州罚款。

如果您要向多个州的员工发出最终检查,请确保参考每个州的最终检查规定。密切注意何时必须交付最终检查,交付方式以及是否需要某种类型的宣誓书来邮寄最终支票。

摘要

工资单规则没有明确规定邮寄工资核算的法律。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及时或在相关文档中对工资核算进行邮寄疏忽。邮寄工资核算时,务必遵守沟通的时间表。这样做可以防止不合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