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市场为各国提供了独特的商机。每个国家也对试图进入这些市场的海外企业提出了特殊挑战。企业可以选择通过股权模式(可能涉及合资企业或直接投资)或非股权模式(如许可和出口)进入国外市场。公司的结构,国外市场的性质以及目标国家的法规都是决定哪些模式可用的因素。
公平进入模式的优势
进入国外市场的股权模式包括对海外地区设施的直接投资,以及与同一行业中具有目标市场基础的公司的合资企业。直接投资允许投资公司更直接地控制运营,而合资企业允许投资公司利用其居民合作伙伴对政府法规,商业文化和消费者营销的了解。
公平进入模式的缺陷
公平进入模式的一个主要缺点是投资公司需要更高的投资水平。投资不仅需要货币资源,还需要时间与目标市场中的直接投资合作伙伴或合资伙伴建立关系。如果目标市场变得不稳定,直接投资可能会使投资公司面临高风险。从事合资企业的公司必须经常放弃对当地合作伙伴的运营控制。
非公平进入模式的优势
非股权进入模式允许投资者以最小的投资和降低的风险进入海外市场。公司可以使用非股权模式以比股权模式更快的速度进入这些市场,因为出口和许可等流程比寻找直接投资机会或起草合资伙伴协议要快得多。许可还为公司提供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并减少被许可人必须克服的交易障碍和法规的数量。
非公平进入模式的缺陷
非股权进入模式最明显的劣势包括目标市场对投资公司作为局外人的看法。消费者和商业伙伴可能更愿意与一家不愿意投入资金,时间和精力在该市场建立实体存在的公司打交道。出口商也可能面临来自来源国的高运输成本和出口关税。此外,被许可方必须处理对许可协议条款内产品和限制的不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