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权在不受到骚扰的情况下工作。各种联邦法律都提供保护,使其免受基于受保护类别(如少数民族和残疾人)成员资格的骚扰。然而,在俄克拉荷马州,州法律还提供广泛的保护,免受工作场所的骚扰。了解州法律对工作场所骚扰的说法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他人的骚扰行为。
歧视性骚扰
俄克拉荷马州的反歧视法禁止基于性别,性别,肤色,国籍和残疾的歧视。向国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承包商和供应商也应遵守该法案的规定。任何行为,无论是行为还是口头威胁,如果它造成恶劣的工作环境或干扰属于该行为中提到的受保护类别之一的个人的工作表现,则法律禁止这种行为。
网络骚扰
Oklahoma's House Bill 1804规定,使用电话或电脑等电子设备骚扰个人是违法的。这在工作场所很重要,人们经常使用电子方式而不是面对面交流。包括创建恶意工作环境的任何行为,例如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甚至即时和文本消息发出的威胁和性评论。
缠扰行为
俄克拉荷马州的立法者在其刑法中增加了禁止跟踪的语言。虽然这通常发生在工作场所之外,但缠扰行为是指任何旨在骚扰或威胁个人的行为。在工作场所环境中,跟踪可能包括当您去洗手间或打破房间时一直跟随同事作为一种威胁你的方式。
敲诈
俄克拉荷马州法律也禁止勒索,其中包括威胁指责任何可能使被告感到羞辱的行为,并威胁要揭露任何可能对该事实涉及的人带来嘲笑或蔑视的事实。在工作场所,这可能包括让同事威胁告诉主管你做错了什么,除非你为同事执行一些任务以换取他的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