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产生收入或要求减税或抵免的外国公司必须向国税局(IRS)提交1120-F表格。外国公司根据其所在国家的纳税年度有不同的申请截止日期。美国共同人寿保险公司的墨西哥和加拿大分支机构也必须提交1120-F表格。
回报的目的
表格1120-F用于外国公司报告美国任何纳税义务的收入,收益,损失,扣除和抵免。如果外国公司在纳税年度多缴纳税款,则表格1120-F用于申请退款。
提交截止日期
表格1120-F的截止日期根据各种标准而有所不同。在美国设有办事处或营业地的外国公司必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三个月的第15天提交。在美国没有办事处或营业地的外国公司,直到其纳税年度结束后的第六个月的第15天。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公司需要额外的时间来提交纳税申报表,可以在到期日之前提交六个月的延期申请。
保护性回报
外国公司在美国不会产生总收入的年份提交保护性回报。保护性回报确保外国公司确保在发现收入产生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扣除和抵免。提交保护申报表的外国公司通过在税表上标明“保护性回报”框来表明这一意图。
其他所需表格
根据美国国税局表格1120-F的说明,表格1120-F附带的其他表格包括附表O,表格4626,表格8302,表格413和表格8941.任何其他附表应按字母顺序提交。其他表格按数字顺序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