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专业厨房必须在开始运营之前满足有关物理设施,设备,器具,水和管道的具体指导。俄亥俄州统一食品安全法规为每个类别提供详细要求;厨房和餐馆必须符合所有规定的合法操作指南和要求。辛辛那提卫生部的环境健康食品安全办公室进行实体设施检查,并为现有和潜在的企业主提供有关州法规的指导。
物理设施指南
所有楼层,墙壁和天花板必须光滑,易于清洁。例外情况包括防滑地板和其他安全设计的地板,可能有粗糙或鹅卵石表面。在暴露食物,清洁设备,亚麻布或器具的区域使用的所有灯泡必须是防碎的。温度和通风控制系统不得污染带有进气口或排气口的食物准备区域。通向外部的外门必须是坚固的,自动关闭的,紧密的门,以防止啮齿动物或昆虫进入。
设备和器具标准
用于制备食品的器具和其他材料不得向食品传递颜色,气味或味道,还必须“安全,耐用,耐腐蚀,不吸收;重量和厚度足以承受反复的器皿洗涤;完成后可以获得光滑,易清洁的表面;根据俄亥俄州卫生部的说法,它可以抵抗麻点,碎裂,龟裂,刮伤,划伤,变形和分解。不得使用由活性金属,木材或海绵制成的设备或材料,因为这些材料会增加食品污染风险。
消毒设备
每个食品设施必须包含使用热水或化学消毒方法对所有设备和器具进行适当消毒的设备。清洁设备或器具之后和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热水消毒要求器具的表面温度达到或超过160华氏度。将器具浸泡在pH值为10,最低温度为100华氏度的氯溶液中至少7秒,以对化学消毒设备和器具进行化学消毒。
水和管道系统
专业厨房中使用的水必须来自经批准的公共供水系统或符合俄亥俄州行政法规的私人供水系统。水源必须满足食品服务业的最高用水需求,热水供应也必须满足高峰需求。在确定用水高峰时,必须考虑设备和员工的使用。所有管道系统必须符合俄亥俄州的一般建筑规范,易于清洁并保持良好的维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