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商业实践中,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区别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甚至不存在。但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差异可能取决于企业的所在地。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所有者是担保人而非担保人,债权人可能被迫在所有人面前起诉破产公司。
担保人
当公司承担债务时,可能要求公司的所有者或所有者签署担保。保证声明业主亲自保证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违约,那么债权人可以预期从担保人那里偿还债务。根据律师Anthony Valiulis的说法,由于违约的公司可能没有任何值得追求的资产,债权人通常不会起诉公司债务,而是首先接近担保人。
保证
担保人也承诺兑现公司的债务,但担保人的权利与担保人的权利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担保人可能会坚持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公司而不是直接接近担保人,即使担保人知道公司没有任何资产。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公司 - 称为“主要债务人” - 首先,债权人就失去起诉担保人的权利。
伊利诺伊州的Sureties法案
这两个术语之间的差异很微妙但足以引起债权人和企业主的问题,特别是在伊利诺伊州。根据Valiulis的说法,在摩根大通银行诉地球食品公司,伊利诺斯州最高法院裁定担保人和主要债务人都对公司的债务“主要和直接负责”。在主要债务人违约之前,担保人不对债务承担责任,但担保人无权强迫债权人先接近公司。
语言问题
根据Valiulis的说法,使用“担保人”或“担保”字样的协议可能含糊不清或不够强烈。相反,保证协议应明确提及债权人仅在公司违约时追究担保人的权利。如果语言含糊不清,那么担保人实际上可能是担保人,债权人可能不得不花时间和金钱起诉可能破产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