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可以从建立正式和有效管理运营的正式规则中受益。两种类型的管理文书,章程和常规规则详细说明了决策者在开展业务时应遵循的具体政策和程序。然而,尽管具有相同的功能目标,但这两种仪器相互补充且不可互换。
定义
章程是组织负责人商定的书面规则,以正式确定如何制定决策和开展业务。章程的通过表明了对遵循某种议会程序的承诺,并且如EncyclopædiaBritannica所解释的那样,“在审议议会治理中常用的普遍接受的规则,先例和惯例”。
在采用一套章程后,组织可以决定进一步补充和澄清章程。常规规则是具有持续(或常设)性质的规则或决议。这些规则仅涉及组织章程保护下的行政事务和职能。
主要特点
章程是经过协商的协议。没有必须遵循的单一格式;但是,章程通常涉及授权的董事会成员数量和条款,投票权和特权,批准的业务活动,任命官员和设立委员会,法定人数百分比,年度会议频率,修订章程和解散组织的程序,以及作为整个组织管理的一部分的其他问题。
常设规则是行政性的,并规定了行为的具体内容,例如委员会会议的时间,日期和频率或使用小额现金。
对照
章程与常规规则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范围和效果。议会程序指南“罗伯特的秩序规则”解释说,章程“应该包括所有具有如此重要性的规则,以至于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方式改变”,而常备规则“应仅包含可能采用的规则”没有事先通过任何商业会议的多数投票通知。“核心,章程的目的是总体和程序性,而常规规则是具体的和行政性的。
在实践中
章程通常是在组织成立时起草的,而常规规则往往是由委员会或其他管理子集根据需要建立的。章程管理整个组织,只能通过提供通知和获得多数投票来修改。常规规则可以在任何会议上通过,恕不另行通知,并可以通过简单多数票参加会议。
章程和常规相互关联;但是,他们的关系是严格等级的。章程中的规定始终取代任何可能采用的常规。
重要性
虽然组织只能使用一组章程,但为行政职能制定常规规则可以使组织更有效。了解章程与常规规则之间的关系以及功能如何重叠将确保业务运营保持在授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