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是适用于美国各地企业的联邦法规。该法律旨在为雇主提供的医疗保健和退休计划制定具体规则和标准。目前没有提供这些福利的雇主不受ERISA的影响;但是,某些雇主为员工提供健康和退休福利计划有几个例外。
雇主管理政府计划
管理政府雇员福利计划的雇主不受ERISA中的规定约束。根据该法案第1002(32)条,政府计划被定义为“美国政府为其雇员建立或维护的计划”。该豁免包括州政府和政治分支机构制定的计划。
教会计划
根据ERISA法规第1002(33)条的规定提供“教会计划”的教会组织,不受雇员健康和福利计划法规规定的标准的约束。 “教会计划”被教会或教会的会众或协会定义为“为其雇员建立和维护的计划”或其受益人。
合规计划
为遵守州或联邦法规的特定目的而维护某些员工福利计划的雇主不受ERISA颁布的标准和规则的约束。一般而言,豁免合规计划包括旨在满足工人和失业补偿法律的计划。
外国计划
建立在美国境外基本维持的福利计划的雇主通常免于ERISA规定。为了使这些雇主免税,外国计划必须使不是美国公民或非居民外国人的个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