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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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根据Wilmer Hale的网站,德国劳动和就业法广泛地规范了雇主/雇员关系。德国劳动法通常被称为“员工保护法”,旨在保护雇员在雇佣合同,工作时间,离职和解雇法方面的权利。

就业合同

根据Wilmer Hale律师事务所的说法,德国法律要求签订书面雇佣合同,因为德国没有“随意就业”。雇员合同中描述了就业的起始日期,工资总额和福利,工作,工作地点,休假和通知期限。基本劳动合同无限期;但是,有限期合同只有在存在限制的客观原因的情况下才可接受。填补长期疾病或短期工作项目的员工将是有限雇佣合同的例子。

时间和休息时间

公司协议或集体工资协议和德国劳动法管辖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或者可以单独安排。根据集体工资协议,工作周从38小时到40小时不等。根据欧洲联盟Fiscale Europeenne的网站,经过六个小时的工作,法律要求至少休息30分钟。工作一整天后,法律要求至少1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并且通常禁止在公共假期和星期日工作,尽管有一些例外。

树叶

根据威尔默黑尔公司的说法,女性雇员在到期日前至少六周开始享受全薪产假,并在出生后八周延长。每周正常工作五天的员工将获得法定索赔,每个日历年度假20个工作日。根据业务类型或资历,典型的休假期为每个日历年25至30天。

每名儿童最多可享有三年育儿假,男女雇员通常无薪。在育儿假期间,员工不能被终止并且有权每周工作30小时。在育儿假到期后,必须为员工提供职位。

终止法

受雇超过六个月的雇员属于德国终止保护法。但是,根据Wilmer Hale的说法,这项法案仅适用于雇用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公司。根据“德国终止保护法”,允许终止的原因与所涉人员的行为有关(即长期病假,盗窃或影响雇主的欺诈行为)。通过“特殊终止保护”保护怀孕雇员,残疾人或享有三年育儿假的雇员免受非法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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