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对比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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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组织吸引和留住合格的候选人,以实现组织的目标和目标。工会由公司内的员工组成,他们联合起来确保公平地处理与休假,用餐休息,促销和加薪等就业相关的问题。

国家劳工关系法

1935年,国会通过了“国家劳动关系法”(NLRA)。它旨在保护雇员和雇主的权利,并鼓励集体谈判。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是一个联邦机构,其职责是保护希望或曾加入工会的私营部门员工的权利,以改善他们的工资和工作条件。

人力资源的角色

在工会化的环境中,人力资源(HR)代表了组织与工会谈判的最佳利益。无论何时达成协议,人力资源部门都有责任解释和实施任何达成的协议。人力资源部门最终负责控制和指导其员工的活动,但是,这是在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商定的一些预定义指导方针内完成的。工会中工会的存在确实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员工如何被终止。人力资源部门在试图约束,暂停或终止参与的员工时,往往会面临工会的挑战。

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工会代表其成员用人力资源进行的谈判过程,目的是与劳工问题的决议签订合同。工会的成立是因为数量有实力,而且作为一个集体,组织更有可能与一个团体合作,而不是个别员工尝试同样的事情。工会与人力资源部门谈判的合同涉及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意事项

在美国,雇主更愿意拥有一个无工会的工作环境。反对的雇主认为,工会的存在剥夺了他们保留对工资和福利的直接控制的能力。然而,在工作场所建立工会的一个优点是问题员工会破坏他们的工会代表而不是管理人员。因此,工会有时会被迫处理小事,这样人力资源部就可以解决有意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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