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无法正式审问可能有犯罪信息的每个人。除了逮捕和审讯许多人的后勤问题和时间要求外,宪法规定禁止肆意逮捕。为了帮助在调查犯罪时收集信息,执法官员进行实地访谈,对在接触现场进行的嫌疑人进行非正式询问,这些嫌疑人的结构不像逮捕嫌疑人后的正式审讯。
进行实地采访的原因
在进行实地采访之前,官员必须有正当理由或合理怀疑个人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信息。如果该人携带可疑物体,行为可疑,在一个不寻常的时间或某地区可能暗示犯罪意图或在嫌疑人的衣服中凸显隐藏武器,则可以确定合理的怀疑。如果联系人是在最近的犯罪执法部门正在调查的一般区域,或者如果官员知道嫌疑人有先前的犯罪记录,官员也可以联系该人。
进行面试
如果一名官员有理由进行实地访谈,则诉讼程序比传统访谈更为非正式。官员只能向个人询问他们的身份,居住地点以及与调查有关的其他细节,或者减轻警官的怀疑。如果便衣官员进行实地采访,他必须在采访开始时将自己确定为警察。必须尽快进行实地访谈,并释放个人开展业务
收集和记录信息
官员应在其日志中记录所有遭遇和现场采访。在调查事件或可疑活动时,官员应收集并记录尽可能多的标准预订信息 - 身份和家庭住址,联系人的一般描述和其他详细信息 - 作为询问的一部分。有关事件的其他信息也应记录在日志中,以防官员需要将其作为后续调查的一部分。
实地访谈的合法性
由于警官在进行实地采访时没有拘留或逮捕对象,因此他们无需在提问前阅读嫌疑人米兰达的权利。根据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说法,访谈对象不需要回答提供身份证明以外的问题。如果受访者询问他是否可以自由离开,官员必须允许他自愿离开。如果官员不允许面试联系人自由离开,他必须提供逮捕嫌疑人的理由,然后遵循正式逮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