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贸易协定涉及三个或更多国家,他们希望不加歧视地规范各国之间的贸易。它们通常旨在降低参与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从而提高参与者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程度。多边贸易协定被认为是在相互依存的全球经济中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最有效方式。
起源
尽管多边贸易早先存在,但只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才意识到需要制定一套规则,以确保战后恢复经济的市场准入。第一套这样的规则于1947年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形式出现。关贸总协定于1995年由世界贸易组织取代,世界贸易组织拥有150多名成员。 WTO协议涉及商品,服务和知识产权。
区域贸易协定
最近,涉及少数国家的区域贸易协定激增。与名称相反,这些协议可以在不同地理区域的国家之间达成。区域贸易协定的例子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该协议大大减少了北美农产品,制成品和服务的贸易壁垒。
多边与双边
贸易协定要么是双边的,涉及两个国家,要么是多边的。虽然有些人认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迈向多边自由贸易的第一步,但其他人则指出,双边贸易协定具有歧视性,导致世界贸易体系分裂,多边自由贸易下降。
好处
许多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国家间的自由贸易会为所有人带来双赢的结果。经济学家大卫里卡多表示,当每个国家专门生产最能利用该国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商品,然后将剩余的贸易用于其他国家生产的商品时,福利就会最大化。
缺点
国际贸易发生在民族国家的世界中,没有可以规定和执行规则的全球权威。此外,贸易协定永远不会让每个人都满意增加进入每个成员国市场的协议得到出口产品的部门的支持,但遭到进口竞争的部门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