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伦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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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道德是处理人类行为的哲学的一个分支。许多理论来去匆匆,而其他理论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道德理论的基本结构是它必须说明使“正确”行为与“错误”行为不同的原因。换句话说,必须有一种方法可以将一种行为引用到某种商品的概念上,从而将其判断为符合商品或拒绝商品。这种“方式”是道德的核心。

苏格拉底/柏拉图

柏拉图伦理学的核心是人类灵魂的组织。柏拉图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有三个部分:理性,“活泼”和热情。要使道德行为存在,必须妥善组织行动的灵魂,理性部分统治和指导其他两个行为。理性必须指挥,组织,理性化和集中灵魂的欲望或意愿部分。目的是调整一个人的欲望:一个寻求一般的好处,而不仅仅是想要传递的东西。

基督教

圣奥古斯丁和其他人的基本道德伦理理论也与组织欲望有关。人类的灵魂渴望善良,只在上帝中找到。这种好处是不变的,永久的,永远令人满意。这个世界的商品,如食物,饮料或财富,只是部分令人满意,因为它们总是在变化,人类生理学总是要求它们。然而,作为一切事物的最终目的,上帝也是人类灵魂的终结。 “依靠”上帝的灵魂是除了上帝之外什么都不需要的灵魂。因此,人类的行为就是在个人的选择中体现精神生活。

功利

功利主义强调行动在世界上产生的道德价值。功利主义伦理通常基于人类快乐的观念。人们被令人愉快的事物所吸引,同时遭受痛苦的事物的排斥。人类生活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以牺牲痛苦为代价来强调生活乐趣的社会。

道义

伊曼纽尔康德是最着名的牙医学家,并建立了一个基于自治意志的道德规范。自治意志从外部不受任何干扰 - 例如阶级利益 - 行事。这将是完全免费的,因为它是普遍的。它是普遍的,因为它只是自己的动机。如果格言本身可以成为普遍的法则,那么这将是一个好的,普遍的格言,即所有行动都是好的。然后,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会成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可以立法这个普遍的法律。根据这一理论,你所生活的每一个道德准则都应该是一个普遍的法则,或者是一个可以普遍化的法则。例如,你不应该作弊,因为如果作弊成为一项普遍的法律,大多数社会关系都会因不信任而崩溃。因此,欺骗不是一种普遍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