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罗来纳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允许被指控的一方在法庭上执行违约合同的条款。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口头)或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是同意为彼此提供服务的两方或多方之间的承诺,协议,谅解备忘录,租约和和解。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只能持续与国家时间限制一样长的时间,在这种限制之前,受害方必须采取行动来执行合同。
组件
该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必须包含三个组成部分。一方必须提供或不向另一方提供产品,服务或行动。另一方必须同意与第一方交换有价值的东西作为回报。双方必须达成一个相当公平的协议,以便北卡罗来纳州法院执行合同,以便一方不同意滥用合同。
注意事项
虽然口头和书面合同通常在北卡罗来纳州法律下得到平等待遇,但某些类型的口头协议在该州并不具有法律地位,包括出售和租赁土地的合同,价值超过50,000美元的商业贷款协议,承诺还清根据“北卡罗来纳州法典”第22章,已经破产的债务,价值500美元或以上的商品销售,以及偿还另一方债务的协议。
强制
仅仅因为国家将合同分类为有效并不意味着一方可以成功地采取行动在法庭上执行协议。当事人必须有口头合同的证据,包括证人,电话记录或非正式的文件记录,如电子邮件或信件,以帮助证明他们是合同的当事方。在胁迫下签订的合同在北卡罗来纳州没有法律约束力。
禁止
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北卡罗来纳州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都不能包含任何不同于国家法律的条款。国家禁止仲裁条款限制当事人为违约合同提起诉讼的权利,并豁免保护任何一方免于承担责任或将其责任增加到超过“侵权索赔法”规定的限额。合同当事人不能同意缩短或延长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限制的协议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