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业机会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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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从1964年的“民权法案”开始,联邦平等就业机会(EEO)法律稳步推进了工作场所所有人的公平和平等机会原则。更具体地说,法律禁止基于种族,年龄,性别,宗教和某些健康状况等广泛的个人特征的与工作相关的歧视。

禁止故意歧视

某些形式的歧视是蓄意企图违反平等机会原则的行为。例如,一个雇主可能总是向男性支付的费用高于女性,而另一个雇主可能拒绝与残疾求职者面谈。 EEO法律的一个关键目的是防止这种故意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前雇主将违反“平等薪酬法”,而后者将违反“美国残疾人法案”。 。

禁止无意识歧视

雇主可以采取不受偏见驱动的行为,但仍然对某些工人产生不利影响。平等机会法也适用于这些无意的歧视形式。例如,法律要求雇主为员工在工作场所实践其宗教提供合理便利。禁止所有头罩或要求在圣日工作的着装要求可能会违反这一原则。

广泛的覆盖范围

另一个关键的平等就业机会原则是,在公共和私营部门,应将防止歧视的范围扩大到尽可能多的工作场所。其中四项法律适用于所有拥有至少15名雇员的私营公司,州和地方政府以及教育机构:“民权法”,“同工同酬法”,“美国残疾人法”和“遗传信息非歧视法”。 “就业年龄歧视法”涵盖了一系列其他雇主,包括拥有至少20名雇员的私营公司。

强有力的执法

EEO法律由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在联邦一级执行,并由指定的公平就业实践机构在州和地方一级执行。任何认为自己遭受歧视的工人都有权向其中一个或多个机构提出申诉。如果她的投诉被认为具有价值,EEOC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在法庭上展开调查或采取行动,除非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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