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强制性的保险和财务责任法律,但一些司机的汽车保险不足或根本没有。在许多州,车辆事故中受伤的未保险驾驶员可以从过失方面收取非经济损失。 1996年,加利福尼亚州制定了“无薪,禁止运营”的车辆保险法,解决了这种不公平现象,该法律禁止这些司机从他们无助于支持的系统获得全部福利。
财务责任
加利福尼亚州车辆代码依据的是“财务责任”这一概念,其中规定机动车辆的所有驾驶员和车主必须具有财务能力,能够支付车祸造成的费用。加利福尼亚州主要通过确保汽车保险至少达到最低覆盖水平来证明这种能力。国家允许司机建立证明财务责任的替代形式,例如获得自我保险证书,购买担保债券,或向加州DMV存入35,000美元 - 法定汽车保险总额。 (参见参考资料)
加州车辆保险要求
对于选择通过确保汽车保险来满足其财务责任要求的加州司机,州法律规定最低责任险为15/30/5 - 每人受伤身体伤害15,000美元,所有此类费用最高为30,000美元,以及5,000美元的财产损失保险。此最低金额不包括您的车辆损坏的费用,您需要全面和碰撞保险。在驾驶时应始终提供保险证明,并应要求提供给执法部门。
无薪,不玩
加利福尼亚州的No-Pay,No-Play立法规定,没有基本保险的司机在车祸中受伤可能无法收回非经济损失,如疼痛和痛苦或不便,尽管可能会收回实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其他考虑因素
No-Pay,No-Play只是加利福尼亚对没有至少法定最低保险范围的驾驶者施加的几项处罚之一。如果你因任何原因被拉过来并且没有保险,你可能会被罚款100美元 - 200美元这是第一次犯罪。但是,如果您参与了事故,即使您没有受伤,您可能会失去长达四年的驾驶特权,当您恢复驾驶时,您的保险费用将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