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用员工,留住员工以及减少员工工时和薪水方面,雇主通常会全权委托。雇主可以出于任何原因合法地将员工从全职状态转移到兼职状态,包括公司不再想雇用全职工人。然而,作为一个体贴和负责任的雇主,往往需要超越法律要求,以加强雇主 - 雇员关系和建立善意。
联邦法律
联邦公平劳工标准法包含有关最低工资和加班费以及免税和非豁免员工分类的规定。但是,法律并未侵犯雇主确定雇员时间表的权利。雇主可以出于任何原因随时将员工的日程安排从全职状态更改为兼职状态。虽然大多数州要求雇主提供某种类型的提前通知,如果转为全职工作,兼职状态会导致工资损失。
礼貌通知
沟通和尊重是雇主 - 雇员关系的两个方面。通过提前将工作人员的状态从全职变为兼职来延长职业礼貌是保持雇主与雇员之间相互尊重的一种方式。员工通常可以处理有关其就业状况的好消息和坏消息,前提是雇主给予他们足够的时间来考虑他们需要根据从全职工作转为兼职工作而做出的改变。收到雇主打算将工作时间减半的通知的员工可能希望在其他地方寻找全职工作。
要求通知
除了延长专业礼貌,通知员工更改时间表,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必须提前60天通知合法地将员工从全职转为兼职。当雇主将工作时间减少50%时,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规定提前60天通知。当更改影响50个或更多工人至少六个月时,此规则适用。
好处和重新雇佣
负责任的雇主可以通过讨论有关福利和重新雇佣资格的选项来减轻将全职员工减少为兼职状态的负担。为了尽量减少从全职工作到兼职工作的影响,雇主可以考虑为成为兼职工人的雇员继续雇主支付的福利。此外,预计将兼职工人恢复到全职工作的雇主应该招待重新雇用的员工,这些员工在得到通知后会收到他们作为全职员工所做的大约一半的工作。
失业救济金
在某些州,全职工人减少到兼职状态可能会获得“共享工作”计划。共享工作计划通过允许兼职工人收取失业救济金来弥补因全职和兼职状态过渡而损失的工资,从而帮助维持就业率。其他州法律,例如德克萨斯州的“20%规则”,考虑将员工工资或工时减少20%作为辞职的正当理由。话虽如此,一些失业保险委员会认为从全职到兼职状态的减少是雇员辞职的正当理由。在大多数州,因正当理由辞职的员工被视为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