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目录:

Anonim

投资者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是用于计算普通股投资的方法的主要决定因素。影响的数量是指购买股票的公司对发行股票的公司的经营决策所施加的控制程度。

成本法与权益法

投资者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决定了投资者如何报告财务报表中的股权投资。用于确定影响力的一个指导原则是投资者拥有的被投资方的投票股票百分比。其他影响迹象包括董事会代表,参与决策过程,公司间重大交易,管理人员交流或技术依赖。

成本法

根据“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手册”,收购少于20%的被投资公司股票被认为投资太小,无法给予投资者对被投资方的重大影响。结果,使用成本法计算该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购置成本从资产账户“股权投资”中扣除。收到的任何股息都记入现金账户,并记入股息收入账户。因此,这种收入不会影响投资的账面余额。当出售股权投资时,收益或损失在购置成本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中确认。

公平方法

“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手册”指出,收购被投资公司20%至50%的股票被认为足以让非控股投资者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力。这种非控制性权益意味着投资者既没有在董事会中担任职位,也没有在被投资方担任重要官员职位。这种投资由投资者使用权益法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定期调整股票价值以计入被投资方的股息和收益或损失。通过这种方式,购置成本从资产账户“股权投资”中扣除。反过来,股息记入股权投资账户,因为股息被视为初始投资的部分回报。因此,股息收入会影响投资的账面余额。反过来,投资者在被投资方净收入中的份额从投资收入账户中扣除。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与权益法不同,当投资者无法控制被投资方的业务时,成本法就会产生投资。根据权益法,初始投资按成本入账,并定期增加或减少该投资以应付股息及被投资方的盈亏。相反,成本法将初始投资计入投资账户的借方,将红利作为信贷计入收入账户。与权益法不同,成本法下的现金分配不会影响投资的账面余额。

受到推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