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允许您获得多少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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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许多人认为政府承包商的利润率超过了私营企业的利润率,特别是当他们考虑纳税人的资金中有多少是政府机构的金库时。甚至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也强调了想要打入联邦市场的企业家的机会 - 该机构表示,2013年,联邦政府在产品和服务上花费了近1000亿美元。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合同成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有利手段。在其他情况下,法规规定了允许的利润额。成本型政府合同给代理商带来了更高的风险,需要在谈判成本时分析利润额。

非营利合同

政府机构向利润率为零的非营利组织签发一些合同。这种合同为特定事业提供政府资金。在一个完美的世界中,非营利机构将获得工作期间所有费用的资金。实际上,非营利组织通常不会收支平衡,因为政府机构可能无法承担所有费用。

根据新泽西州非营利公司中心的统计,53%接受调查的机构报告了报销问题,其中一些机构确定了对可允许管理费用数额的限制。由于合同中不包含任何利润,未能获得报销费用会造成财务损失。

研发合同

联邦采购法规定义了某些类型合同的利润水平限制。对于在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下进行的研究,开发和实验类型的工作,费用不能超过成本的15%。在计算最高费用金额时,15%的上限仅适用于成本,而不是任何潜在费用。

设计合同

对于公共工程或公用事业建筑师工程合同,法规将利润与工作成本相结合。设计和生产项目要求的费用和成本的组合必须总计不到建筑成本的6%。

其他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政府合同利润金额的谈判仅在成本类型协议下进行。对于设计或研发/实验以外的成本合同,协商费用不能超过估计合同成本的10%。虽然协商利润百分比的估计值成为资助奖励的一部分,但承包商仅根据实际成本的百分比获得利润支付。

利润例外

在计算政府合同的利润额时,政府机构在确定支付多少费用之前,从合同的估计价值中消除设施的资本金额。同样,没有利润补贴适用于为政府购买并偿还给承包商的财产。

对于在完成工作分段后完成谈判的合同,利润限制可能会减少,因为承包商的风险会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