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的雇主不得禁止雇员24小时轮班。但是,如果员工24小时轮班,他必须获得某些必需的福利,例如加班,休息时间和用餐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
如果要求员工24小时轮班,她必须在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时获得加班费。在前八个小时的工作中,员工必须按正常小时费率领取。从第8小时到第12小时,她必须得到时间和每小时一半的费用。在超过12的班次中工作的小时数必须按正常小时费率的两倍进行补偿。
用餐时间
24小时轮班工作的员工必须每12小时至少吃两次不少于30分钟的用餐时间。雇主必须允许雇员在用餐期间免除所有职责。除非雇员被要求留在场所,否则雇主无需在用餐期间向雇员付款。
休息时间
加州雇主必须允许员工在轮班工作的每四个小时内休息10分钟。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劳动法,其余时间被视为时间工作;因此,雇主必须在每个休息期间向雇员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