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协议是一种合同,用于定义合伙人在一般合伙业务形式中的权利,义务,责任和义务。普通合伙企业是一个独特的商业实体,得到了美国大多数州的认可,但通常不需要正式的提交要求。因此,与普通合伙企业有关的大多数义务均来自普通合伙协议中包含的条款或项目。
初步规定
大多数一般合伙协议都以合同的基本信息开始,例如协议签订日期,签订协议的各方的名称以及合伙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一些合作伙伴关系还可能包括一份解释性声明,其中阐述了合作伙伴共同实现的总体目标和业务愿景。
业务职责
几乎所有普通合伙协议都包含一个部分或段落,概述了业务的具体目的以及哪些合作伙伴负责管理职能。与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普通合伙人被认为在合伙企业中负有同等责任,除非提出具体责任,义务或利益。
资本捐助
基本普通合伙协议规定了每个合伙人的具体出资。资本出资可能包括现金,股票,房地产,设备或任何其他增加业务价值的投资。本条款的目的是约束合伙人履行其出资的承诺,并作为与合伙人之间的利润分享计划相关联的供款金额的证明。
盈亏共享
该条款规定了如何在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业务的利润和损失。在没有就此问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所有普通合伙人都有权在大多数州法规中平等分担业务的利润和损失。在合伙企业成立之初,一个合伙人提供更大的出资额的情况下,一般合伙协议可能会为该特定合伙人提供更高比例的利润分享。
新的或退出的合作伙伴条款
所有合伙协议应提供关于合伙企业如何处理将新合伙人纳入普通合伙企业的指导方针。如果普通合伙企业中涉及众多合伙人,他们可能不会一致同意加入新合伙人。普通合伙协议可规定合伙人之间必须达成一致同意,或多数投票赞成合并新合伙人。同样,应该为退出的合作伙伴做出规定。偶尔,伴侣会过世或希望退休。除非存在购买合伙人或其继承人的规定,否则合伙企业将自动解散,其资产将根据许多州法规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