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里程报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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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的里程报销受“劳动法”第2802条和加利福尼亚州法规第8章第13700-13702条的管辖。如果加利福尼亚雇主要求雇员驾驶公务公司,则必须向雇员提供车辆,所有费用都包括在内,或者向雇员报销驾驶费用。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为雇主提供了一些灵活性,以确定如何偿还员工的里程和驾驶相关费用。

基本里程报销

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里程补偿定义为员工因工作提供的所有“运营车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而向员工支付的金额。里程补偿不仅限于燃气费,还必须补偿员工的其他因素,如车辆折旧,维修和保险费用。员工的正常通勤不予赔偿,除非雇主在通勤期间对员工施加限制,要求员工可以工作或指导他在旅途中进行工作。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要求雇主维持每日可报销里程记录,并且还要求必须在发生驾驶的月份或员工提交索赔之后的月末支付报销费用。在Gattuso v.Harte-Hanks Shoppers,Inc(2007)一案中,法院认为加利福尼亚州雇主有三种可接受的方式可以偿还里程费用 - “实际费用”方法,“里程报销”方法和“一次性付款” “ 方法。

'实际费用'方法

在实际支出法中,员工必须向雇主提交详细的费用记录。这些记录将包括运营车辆的每个可报销部件的实际费用,并且需要包括按比例分摊的费用,例如轮胎,石油,保险和折旧。员工需要计算与工作相关的总驾驶时间部分,并使用该百分比来计算按比例分配的金额。该员工还将提供燃气费。虽然这种方法可能是最准确的,但它需要员工进行详细的报告,并且需要雇主进行耗时的事实核查。

“里程补偿”方法

为了减轻报告负担,但仍然向员工提供公平报销,雇主可以使用里程报销方法。该方法根据美国国税局的里程报销率提供每月报销费用,加州劳工部标准执行部门认为这是对驾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的合理报销率。如果雇员或雇主不同意费率是可以接受的,那么付款可能与IRS费率不同 - 但是投诉方的负担是证明为什么会这样。根据里程报销方法,必须保留每英里行驶的记录和驾驶发生的日期。

'整笔'方法

“一次总付”的报销方法允许雇主通过增加其总体薪酬来补偿雇员的驾驶费用。这可以是指定的付款 - 通常称为“汽车补贴” - 或增加基本补偿。如果雇主增加基数或佣金,雇主有责任确定旨在偿还员工车辆费用的补偿金额。由于工作原因,员工经常进行相同的旅程,因此一次总付选项可能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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