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通过开展金融交易成为投资者和公司的中间人。金融机构经营的金融市场很复杂,许多参与者以不同的形式交换资金。由于金融机构有多种用途,其组织结构将反映出这些目的的多样性。
类型
有许多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为金融市场服务,它们既有纸质形式,也有实际形式。根据Jeff Madura所着的“金融市场与机构”一书,金融机构的类型包括商业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共同基金,证券公司,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和储蓄机构。就其资产规模而言,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和商业银行占金融市场的84%。
结构和监管
金融机构组织结构的某些方面由该机构运作的国家法律决定。例如,在希腊金融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解除管制之后,从1981年到1996年,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分行数量方面有显着的增长率(48%)。在美国,各种金融机构受到不同实体的监管,例如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的投资公司和受联邦储备系统监管的银行。
与产品和服务的关系
多分支银行是根据其需要销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的金融机构的一个例子。国家或地区银行在方便的地点为客户经营不同的分支机构,以便他们进入并执行交易,例如存款。但分支机构也存在,以便银行可以出售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银行代表将与潜在的房主会面以出售房屋贷款产品。
结构与风险
金融机构的结构也围绕风险概念发展。每个金融机构都在危险的环境中进行货币交易并开展其他活动。风险水平可以从投资者可以从投资中获得多少财务回报来看,将影响哪些客户与金融机构互动。例如,工作人员将存入支票和储蓄资金以获得低水平的担保权益,但只有拥有全权委托资金的人通常会冒钱购买股票和共同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更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