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在1787年出版的“监狱管理”(Panopticon)中提出,应该有一种监狱,囚犯感觉好像在任何时候都被监视。这个想法是,如果人们认为他们经常被监控他们不会行为不端,这个想法已经渗透到现代工作场所。虽然个人或公司的私人财产上的大多数视频录像在明尼苏达州是合法的,但有些法律保护员工的权利并规范工作场所中摄像头,麦克风和其他监视工具的使用。
监督和隐私
隐私权是在某一地区免受未经授权监视的权利。但是,它在工作场所的定义还远未明确。私人区域是一个合理的人会期望一定程度的隐私,如浴室,更衣室和卧室。在美国,保护私人领域的未经授权监控和工作场所的隐私权并非宪法权利。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来规范监督的使用。
明尼苏达州私人监管法律
包括明尼苏达州在内的美国13个州禁止使用摄像机,麦克风或其他监视设备在私人区域拍摄,窃听和监视工作人员。在这些州,在工作场所的私人区域安装监视设备,如厕所或更衣室,属于刑事犯罪。
明尼苏达州私有财产监督法
在明尼苏达州,阿拉巴马州,特拉华州,佐治亚州,夏威夷州,堪萨斯州,缅因州,密歇根州,南达科他州和犹他州,未经所有者授权,您不得在私人财产上使用隐藏的监控设备。因此,如果您的员工工作场所包括私人财产,例如他们的房屋,未经他们授权使用监控可能是一项重罪,可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
明尼苏达州的隐私侵权权利
第四修正案规定了政府与其公民之间的隐私问题。但是,不存在保护雇主和雇员等公民之间隐私侵犯的类似法律。存在的是一系列法官制定的法律,称为侵权法,它从民事法庭层面规范未达到犯罪程度的社会错误。在明尼苏达州,隐私权最初成立于1998年,其中包括Lake vs. Wal-Mart的法律决定。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侵权行为决定了隐私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自由赋予我们选择我们私有和我们公开分享的内容的权利。
工作中的电子监视
联邦电子通信隐私法禁止在工作场所故意拦截电子通信。然而,有几个大的漏洞允许雇主有效地监督员工。例如,只要有实际或默示的同意或监督知识,雇主就可以拦截员工的电子邮件和电话交谈。因此,如果公司发出电子监视作为其公司政策的一部分进行通知,则可以允许其使用它来监控其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