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兼职员工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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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加利福尼亚的兼职员工享有兼职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同时有机会与全职员工一起工作。选择兼职工作的员工无法获得与全职员工相同的福利。缺乏医疗保险可能超过为希望获得有价值的未来全职工作经验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好处。

鉴定

加利福尼亚州的兼职员工被定义为每周工作25小时或更少的工人。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求,在特定的一周内安排兼职员工任何小时数。例如,虽然兼职员工可能在一周内安排10个小时,但该员工可能会根据公司的工作量最终工作多少小时。

功能

公司雇用兼职员工以帮助缓解工作量的波动或避免向全职员工支付福利。与全职员工一起工作的兼职员工正在做同样类型的工作,并且与全职员工有着相同的期望。雇用大多数工人作为兼职的公司,例如餐馆,由于其业务性质而导致工作量大幅波动,并且不能支持每周工作40小时的全职员工。

特征

兼职员工享受每周工作25小时或更短时间的灵活性。这使得加利福尼亚的兼职员工有更多的时间来追求自己的兴趣,如爱好,其他工作和增加的家庭时间。如果加利福尼亚的兼职员工因个人原因突然失业或辞职,他们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从事兼职工作的员工正在获得宝贵的工作经验,可以用来找到将来的全职工作。

在加利福尼亚兼职工作的员工在从雇主那里赚到至少300美元后,有资格享受家庭假福利。这意味着兼职员工可以在休假期间获得减薪工资 - 基于雇员雇佣的每周工作小时数。

注意事项

在加利福尼亚兼职工作的员工受到与全职工作时间相同的绩效标准的约束。定期绩效评估(对员工的工作质量,职业道德,态度和出勤率进行评级)可以影响兼职员工是否有资格获得加薪或晋升。如果兼职员工由于业绩不佳或被解雇而被解雇,该员工只能在终止时获得无薪假期。兼职雇员没有资格获得遣散费。

警告

根据FMLA或“家庭和医疗休假法”,加利福尼亚州的兼职员工无权从其雇主那里获得医疗,牙科和视力福利。这意味着当兼职员工需要医疗,牙科和视力保险时,该员工需要查找并支付私人保险。

加利福尼亚的兼职员工有资格领取病假工资,前提是他们一年至少工作30小时。病假工资按每30小时工作1小时计算,但雇主可以将病假工资福利限制在给定年份的三天(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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