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领取失业救济金时,您的州会限制您每个受益年度的金额,以防止滥用该计划。在您的福利用完之后,您可以在福利年度结束时重新申请失业或重新申请。您的信息已存储在州劳工系统中,因此重新索赔通常是一个缩写过程。但是,您必须满足所有州福利要求,包括货币资格,如果您在前一年的大部分时间收取福利,这可能会很困难。
最高福利金额
您的州劳动办公室必须保护其州的失业保险计划的完整性。其中一种方法是每年实施最高福利金额。州政府用于确定您的最高福利金额的方法各不相同,但大多数州都将您的总基期工资的百分比设置为最大值。其他州使用信用周系统,该系统确定您在基期内超过一定金额的周数,并将该数字乘以您的每周福利金额,以计算您的最高福利金额。
你的福利年
当“年”这个词出现在失业补偿中时,它实际上是你受益的一年。您的受益年份是您首次申请后的52周。即使您在一年内多次上下休息,您的受益年份也不会改变。最高福利金额适用于每个福利年度。因此,如果您的失业救济金最高,那么在您的首次申请日期之前,您将无法重新申请。
重申你的要求
如果您的失业救济金已经用完,您必须等到受益年度结束才能重新申请失业救济金。登录州劳动办公室的网站或拨打其索赔号。选择使用您之前使用的登录凭据重新打开声明的选项。确认您的基本信息未更改,并在提示时输入您可能具有的任何新工作历史记录。州劳工办公室将评估您的索赔申请是否合格。
资格问题
当您重新提出索赔时,您仍然必须遵守新索赔必须符合的相同资格要求。如果你在前一年将失业补偿金额提高到最高水平,那么其中一项要求(货币资格)可能很难满足。在您重新开始申请之前,州政府会根据您的基准期(即过去五个日历季度中的前四个季度)审核您的工资。在此期间,您必须满足州的收入要求,如果您在半年内申请失业,这将使其变得困难。有些州还要求您在重新开启申请之前的几周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