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工作的最长时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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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2011年1月,有840万人从事兼职员工,因为他们找不到全职工作。特别是在高失业率时期,兼职工作可能是许多人的唯一选择。联邦劳动法没有规定一个小时门槛,它将兼职工人与全职工人的就业条款和特权区分开来。

基本

“公平劳动标准法”(联邦就业法)没有区分全职工人和基于工时的兼职工人。雇主有权根据任何标准将员工分类为全职或兼职。FLSA采取这种立场是因为其规定适用于所有工人,并且不依赖于正式指定为全职或兼职。

随着时间的推移

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在一周内按照员工正常工资超过40小时的1.5倍的费率支付加班费。 “公平劳动标准法”特别引用40小时作为加班门槛。兼职员工每周工作20小时,一周工作25小时,无权获得5小时的加班费。员工作为兼职员工的地位无关紧要;唯一的因素是工作总时数。

休息

大约20个州有违反法律要求雇员在工作日用餐期间。这些州中的大多数都将工作时间限制为工作时间,这意味着只有工作一整天或接近工作的员工才有权休息。同样,时间工作,而非作为兼职员工的指定,决定了工人是否必须有机会休息。如果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3天,根据州法律,她有权在工作日休息。

误区

据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称,一些雇主认为员工是基于工作时间或兼职员工身份的独立承包商。事实上,这些问题并不能确定工人作为雇员或承包商的身份。与行为控制相关的问题有助于确定工人的身份。这些问题的例子是雇主是否可以管理员工在何时何地工作,以及员工使用的工具或设备。一个独立的承包商最终可能比一个兼职员工在工作上花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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